工作簡介
「高級海員」泛指船長及駕駛員(大副、二副、三副)、輪機長及輪機員、電氣師及電報員等職位:
船長:統領與指揮整艘船的運作
大副:掌管甲板部,並擔任船上的副指揮
輪機長:管理輪機部的維修及保養
電氣師:執行船上所有電氣及電子裝備、發電機、摩打的例行保養工作
電報員:維持船隻與外界的通訊聯繫(這職級將逐漸改由一個或多個其他職員利用人造衛星及其他科技兼任)
船長
由駕駛見習生做起,他們的主要工作包括:
主管全船,監督船上一切事務及確保輪船在港口、海上安全地航行及有效率地操作
在甲板部指示二副擬定前往各港口的最佳航線,並指示甲板部船員依照航線航行
輪船抵達港口時,協助船務代理有關裝卸貨物的事宜
遵從法律和國際海事協議的規定,履行有關保障海上生命安全的義務
遇有天氣轉變而可能影響附近水域船隻航行的安全時,通知其他輪船及附近海岸的有關機構
在有需要時,協助拯救其他遇險船隻的乘客及船員
甲板部高級船員(駕駛員)
在船長的監察下,執行船隻航行事宜(需輪班工作,每日當值兩次)
安全裝載及運送貨物和乘客
監督負責掌舵和瞭望的初級海員在駕駛台上執行職務
在當值時測訂船位,並小心注意附近船隻的航行路線或障礙物
當船隻泊岸後,協助裝卸貨物
管理救生器具、船舶航行儀器和消防設備,記錄海圖及最新資料等
在大型客輪及郵輪上,資深的甲板部高級船員負責社交事宜,例如接待乘客等
大副:監督船員工作,維持良好紀律,保持船隻外觀整潔和貨物存放妥當及確保嚴格執行一切安全措施
甲板部見習生可在累積航海的經驗,取得相關證書及通過海事處的考試後,續步晉升為三副、二副、大副、至船長的職位。
輪機員
操作及保養各類船舶機械,其中包括推動、駕駛、發電、泵、空氣調節、甲板裝置、貨物輸送裝置(如起重機及絞盤)等系統
當船隻在海上航行時,在機房內監察機械的運作,並在有需要時加以調節、修理及保養
有些輪機長會委派一或數名輪機員只在日間工作,在初級海員協助下,集中處理維修事務
在配備先進的輪船上,利用電腦及電子儀器來進行監察及作出適當的調整
船隻泊岸後,維修主推動器
除非發生故障,這項工作是不能在海上進行的,通常船公司會聘用合約承辦商,負責船隻在泊岸後的主要修理工作,而輪機員則擔任監督的角色
輪機長
協調整個輪機部的工作,務使有關機械有效率地操作,並監察燃料的消耗情況
擬定維修、保養及檢查計劃,保存詳盡紀錄,以便分析各類機械的操作情況
確保船上貯存足夠的零件可供替換
二管輪
協助輪機長擔任管理下屬及維修保養的職務
下屬包括三管輪、四管輪、管輪見習生、打磨匠及加油員
電氣師(電機師)
在早期船隻上,執行船上所有電氣及電子裝備、發電機、摩打的例行保養工作
電報員(電報及電子技術員)
確保海上航行的安全,當船隻發生緊急事故時,發出求救訊息,並隨時收聽其他船隻所發出的求救訊號
主管船上的電報台,提供該船及其他船隻以及岸上電訊站間的通訊聯繫
收聽國際救援訊號,或在不用值班時,開啟船上的自動警報儀器(在收到警報訊號時,這套儀器便會鳴鐘召喚電報員到場)
處理日常通訊工作,例如傳送或接收有關船務、船員、航海警報、天氣預測及報刊等各方面的電訊
執行電報台無線電裝置的例行維修及保養工作
保養航海輔助器材及電子裝備如雷達系統、回聲探測器、廣播系統、電視等
保養安裝於船上的其他電子及控制儀器,例如測程儀、閉路電船橋遙控機械等
電報/電子通訊及保養主任
在現時普遍的船隻上,電氣師及電報員的工作均由一名電報/電子通訊及保養主任取替,他們的工作包括:
保養及維修船上電子儀器
監督及指導其他工作人員安裝、保養及維修精密電訊儀器、電子航海輔助儀器、發電機組、自動控制儀器及所有船舶上的電氣輔助儀器
素質及資歷
擁有最新的專業知識及航海和工程的技能
能夠應用先進的航海及電子科技
具備管理技巧及領導才能,以維持紀律及管理下屬
性格開朗和情緒穩定,以適應長時間的航行
具責任感,以照顧船隻、貨物、船上乘客及船員的安全
機警,以留意其他船隻所發出的求救訊息,並懂得在緊急關頭迅速採取行動
船長及駕駛員(三副或以上的海員)
通過視力測試,並接受體格檢驗
並具有豐富的航海經驗,包括商船實務、海事法例、氣象學、船舶結構和一般船舶機械知識等
持有所屬船隻所掛國旗的國家所簽發的航海資格證書
若所屬船隻需要在不同國家航行,必須持有獲得其他國家承認的證書
【各國均以1995年修訂的航海人員培訓、發證及值班標準公約(國際海事組織,一九七八)作為制定訓練及發證制度的標準】
新加入者初期擔任見習生,接受學院訓練及在船上實習,以及通過考試後,可獲香港海事處簽發三級航海資格證書,然後續步累積航海經驗及考取更高的航海資格證書直至達到船長的職級
輪機員
由管輪學習生做起,假如在出海前已接受認可之學徒訓練,便可由初級管輪做起
須通過視力測驗並接受體格檢驗
值班輪機員:最低限度必須持有三級合格證書
電氣師(電機師),電報員(電報及電子技術員)及電報╱電子通訊及保養主任
必須在加入船隊前接受足夠的訓練及持有有關證書
船上的通訊設備可分兩類:
少數舊式的船隻仍採用「海上維修選項」作為符合安全通訊設備的要求,他們須要聘請一名持有由香港電訊管理局所發給的一級無線電電子證書的無線電電子技術員作為電報╱電子通訊及保養主任。
現時大多數的船隻則採用合乎國際標準的「全球海上遇險和安全系統」(GMDSS) 無線電裝置。假若船隻已經裝有這個系統,便不一定要有全職的通訊員,工作可由持有有效GMDSS通用操作員證書的電報╱電子通訊及保養主任擔任,或由持有有效GMDSS通用操作員證書的船長、甲板高級船員或輪機長兼任。
有關申請證書的詳情,請聯絡以下機構:
海事處海員發證組
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3樓 | |
2852 4941(本地合格證書)/ 2852 3148 (遠洋/內河航行合格證書) | |
http://www.mardep.gov.hk |
電訊管理局
灣仔皇后大道東 213 號胡忠大廈26樓 | |
2961 6672 | |
http://www.ofta.gov.hk |
香港商船高級船員協會
香港上環干諾道中130-136號誠信大廈1401-2室 | |
2545 8269 | |
http://www.mnoghk.org |
晉升途徑
甲板部高級船員
輪機員